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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 cole 寫:突然想起有關一些處理快開自由球的論點應該有用的想表達一下:
想起在上三等研討會課的時候,曾經說過這樣的有關處理技巧,當裁判員判一個自由球給攻方,理應要處理守方的人牆距離,但如果攻方沒有特意向裁判員要求就不需要嗚哨就可以讓攻方開出自由球,另外如果攻方要求(Ask for)裁判員處理守方的人牆,這時候就要確定攻方聽到嗚哨才讓他開球,如果快開就是捉弄裁判員,可以黃牌警告快踢的球員。
現在的做法為了達到所謂的公平競技(Fair Play)在上些處於危險地帶可直接入球的自由球,在避免有衝突的情況裁判員可主動上前示意讓攻方聽到哨聲才讓他踢,這個是最理想的做法!如果真的在你示意前已開出也拿他沒辦法,這是我的意見!
談回里爾對曼聯的自由球,裁判員其實上沒錯只是技巧上欠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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