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守門員可否直接用手接自己球員擲的界外球?
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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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清楚一點:禁區外的應作一犯手球來?d一個直接自由球由對方開出。WaterWorld 寫:這條規則自幾年前已經修改了, 守門員不能夠用手接己隊球員擲出的界外球, 違者將於犯規地點由對方踢出一個間接自由球, 若果犯規地點發生於己方禁區外, 則踢一個直接自由球
http://www.fifa.com/en/laws/Laws15_04.htm
cho cole 寫:其實都無定論,請教完前輩後大家論點都同意,無指引怎樣重新開始比賽。其實無一定的答案了,重擲和間接自由球就要當時裁判員打圓場了,以擲前擲後來分別都可以勉強的!
因為本人論點:當有一個直接自由球開出皮球向前滾動或踢出時受到對方球員不足離球應有的9.15米距離防礙皮球的傳送或射球,比賽已重新開始了但要判罰該球員不足離球距離出示黃牌警告,直接自由球要重開!大家同意嗎?但若就上述志哥而言不是要判一個間接自由球來重開?因比賽重新開始了!
另首先不能以黃牌(離球不足距離)的罪名來出示於對方球員在擲界外球距離不足2米,應是志哥講的欠缺體育精神行為,因這個罪名只限於角球和間接或直接自由球期間執行!
讓大家再發表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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