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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界外球一問

文章發表於 : 05年12月11日23:43 週日
cyberbrian
請問守門員可否直接用手接自己球員擲的界外球?
請賜教! :smt012

文章發表於 : 05年12月12日10:11 週一
WaterWorld
這條規則自幾年前已經修改了, 守門員不能夠用手接己隊球員擲出的界外球, 違者將於犯規地點由對方踢出一個間接自由球, 若果犯規地點發生於己方禁區外, 則踢一個直接自由球

http://www.fifa.com/en/laws/Laws15_04.htm

文章發表於 : 05年12月12日14:48 週一
cho cole
GOOOOOOOOOOOOOOOOOOOD

文章發表於 : 05年12月15日20:18 週四
逍遙裁判
WaterWorld 寫:這條規則自幾年前已經修改了, 守門員不能夠用手接己隊球員擲出的界外球, 違者將於犯規地點由對方踢出一個間接自由球, 若果犯規地點發生於己方禁區外, 則踢一個直接自由球

http://www.fifa.com/en/laws/Laws15_04.htm
應該說清楚一點:禁區外的應作一犯手球來?d一個直接自由球由對方開出。 :smt002 :smt002 :smt002

文章發表於 : 05年12月16日10:34 週五
WaterWorld
對,所言甚是!兩種情況所犯規的性質不同! :smt016 :smt016 :smt005 :smt005

文章發表於 : 06年1月17日18:02 週二
cho cole
就擲界外球對方球員離開2米距离FIFA網頁內已作出罵則指引,黃牌警告欠缺體育精神行為,但沒有提及如何重新比賽,本人覺得應重擲,各位有如何意見?

文章發表於 : 06年1月19日10:56 週四
WaterWorld

文章發表於 : 06年1月19日15:34 週四
cho cole
其實都無定論,請教完前輩後大家論點都同意,無指引怎樣重新開始比賽。其實無一定的答案了,重擲和間接自由球就要當時裁判員打圓場了,以擲前擲後來分別都可以勉強的!
因為本人論點:當有一個直接自由球開出皮球向前滾動或踢出時受到對方球員不足離球應有的9.15米距離防礙皮球的傳送或射球,比賽已重新開始了但要判罰該球員不足離球距離出示黃牌警告,直接自由球要重開!大家同意嗎?但若就上述志哥而言不是要判一個間接自由球來重開?因比賽重新開始了!

另首先不能以黃牌(離球不足距離)的罪名來出示於對方球員在擲界外球距離不足2米,應是志哥講的欠缺體育精神行為,因這個罪名只限於角球和間接或直接自由球期間執行!

讓大家再發表探討!

文章發表於 : 06年1月19日23:57 週四
亞ming
我認為係重擲!

這是一個時間性的問題
因為犯規球員未有站在界外球所在地兩米時,皮球理應未擲出。這個情況下已經構成犯規
隨後裁判員在擲出前後鳴笛吹罰,這個吹罰都應追溯至該名球員犯規之時 (即未重新開始比賽)

或許舉一個例子,比賽進行中,12v11,12人的一隊進了一球
作為裁判員如果及時發覺的話都不會以Kick-off重開球賽
而會給予間接自由球予被入球的一方吧,對嗎?

所以,個人認為不會有判罰間接自由球的情況出現

文章發表於 : 06年1月20日22:14 週五
cho cole
或許舉一個例子,比賽進行中,12v11,12人的一隊進了一球
作為裁判員如果及時發覺的話都不會以Kick-off重開球賽
而會給予間接自由球予被入球的一方吧,對嗎?


明果然湧躍!這又涉及球例第三章比賽人數了!球入了!在哪裹給對方開間接自由球呢?哈哈哈!

我都會選擇重擲!

文章發表於 : 06年1月21日00:32 週六
亞ming
祖:多研究才會有進步哩! :smt001
小弟只是藉著例子,希望能夠說明「時間性」這一點

另外在12v11的例子上,當然是在球門區域給對方開出這個indirect freekick吧 :smt003
對不對?

文章發表於 : 06年1月21日17:44 週六
cho cole
hahahahah
yes
Thanks

文章發表於 : 06年4月17日01:01 週一
松仔
其實FIFA於九十年代曾就擲界外球發出過指引,只是很少人執行而被遺忘了!事緣當年擲界外球喜歡採用手榴彈戰術,皮球可以擲至球門區域做成威脅,於是有球隊派遣球員站於擲球者前作搔頭動作以影響擲界外球之威力。當年足總去信FIFA尋求指引,而FIFA回應是黃牌警告及判罰間接自由球。

文章發表於 : 06年4月17日14:15 週一
yeah09
cho cole 寫:其實都無定論,請教完前輩後大家論點都同意,無指引怎樣重新開始比賽。其實無一定的答案了,重擲和間接自由球就要當時裁判員打圓場了,以擲前擲後來分別都可以勉強的!
因為本人論點:當有一個直接自由球開出皮球向前滾動或踢出時受到對方球員不足離球應有的9.15米距離防礙皮球的傳送或射球,比賽已重新開始了但要判罰該球員不足離球距離出示黃牌警告,直接自由球要重開!大家同意嗎?但若就上述志哥而言不是要判一個間接自由球來重開?因比賽重新開始了!

另首先不能以黃牌(離球不足距離)的罪名來出示於對方球員在擲界外球距離不足2米,應是志哥講的欠缺體育精神行為,因這個罪名只限於角球和間接或直接自由球期間執行!

讓大家再發表探討!


2006规则已经将掷界外球的2米距离规定也写进黄牌关于规定距离的条款;
中国足协关于2006年各类足球比赛统一判罚尺度的规定如下:9、掷界外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应距掷球者所在边线的掷球处不得少于2米,如在2米内干扰,阻碍对方掷界外球者将予以警告。
其实规定已经有了,但个人认为比赛时不能生硬搬规则,如果比赛进行的流畅,此时因掷界外球而进行黄牌处罚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影响和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故此认为应先进行“warn”,再犯就“caution”重掷球。

文章發表於 : 06年4月17日20:34 週一
cho cole
好啦,大家都清楚!